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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th Jan 2007 | 寫社會 | (619 Reads)

一直有想過地鐵會否多扣車資,想不到今天竟成為事實。

大家必須多謝投訴多收車資的乘客,因為相信大眾都不會在出閘時看車資,因為時間緊迫又人頭湧湧,停一停,望一望,根本是不容許的事。

學者指出多扣車資屬人為,因為計算方法是人為輸入,機器計數錯誤的機會很微。

世界上愈來愈多意想不到的下流事被揭發,先不論中國內地的恐怖食品安全問題,即使是日本名牌子「不二家」都先後被揭發濫用過期食品,而且該公司還打算不斷隱瞞,這天再日百佳將「油魚」當「鱈魚」賣,這對社會造成重大的成信危機。

今倘終於到香港地鐵,本人聽見為了震驚,而且感覺地鐵打算隱瞞實情,假若沒有人投訴,地鐵公司可以一直多收車資,之後不計其數的增加數量,即是說,這人為的惡行被揭發,但是否已全被揭發,我們亦不得而知。

地鐵隱瞞了十二天才公佈實情,處心如何?大家可以猜一猜,十二天足夠地鐵毀滅所有證據,將其他多收車資的出閘機修正。雖然地鐵強調是首次,而且是意外。

不過,你相信嗎?


[1]

我出閘一定唔會睇,最易俾人呃
不過二百幾人之中只有兩個發現,可想而之,唔望都係大家既習慣


[引用] | 作者 poonwinghang | 24th Ja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2]

輕鐵成日都扣多錢,佢地仲會叫你搭多程車去票務處....佢會補返俾你.... 點都要呃多你一次錢!


[引用] | 作者 太陽風 | 24th Ja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3]

還好我不用搭地截,也不用乘輕鐵


[引用] | 作者 cathy | 24th Ja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4]

其實超市買到的所謂新鮮及雪藏食品可能是過期的。相信這些事只有行內人知道吧。


[引用] | 作者 btc | 24th Ja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5]

我只搭火車, 但早排d錢好似扣得好快,莫非.....


[引用] | 作者 團長‧K~ | 25th Ja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6] RE:太陽風

輕鐵時常「食」錢?你怎麼不投訴他們?快告訴傳媒吧!


[引用] | 作者 阮文禧 | 25th Ja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7] RE:btc

我朋友告訴我某牌子的水只是水喉水...用來過濾的容器從來都沒有清潔..那即是說,比水喉水還....


[引用] | 作者 阮文禧 | 25th Ja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8] RE: Cathy, 團長‧K~

可能其他交通工具都有「食」錢,只不過我們沒有留意..現在名牌子、老字號都不能盡信了.


[引用] | 作者 阮文禧 | 25th Ja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9] RE:poonwinghang

我都一定要受騙的一群..我以為他們可以相信呀.


[引用] | 作者 阮文禧 | 25th Jan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10] 昨晚在北角地鐵站被捕經過

本人使用自動售票機購買往杏花村的車資,按下杏花村站顯示 $3,我便以 $3購買車票一張,入閘後即時有一男一女便裝地鐵服務員從旁撲出,並要求查證我的身份証,女職員向我表示我購買的票是優惠票,最高年歲為25及必需出示有效學生証。當時我再細看手上的車票時,的確顯示為優惠票,道過歉後我答應即時重生購買適當車票。

同行的地鐵男職員表示我觸犯地鐵條例,索取我的身份証經已巡正常及合法途徑,我再三致歉並答應重購車票但不果,兩位職員要求我入房辦理繳交附加費的手續,當時我告知地鐵女職員,真的按指示繳交車資,按杏花村鍵,標版顯示收費$3,當時並不為意錯買了車票,男職員態度很差的責罵我是有責任去確認自己買錯了車票,優惠票很明顯是黃色的,我手持黃色票而未能出示有效文件是我不對。因時間關係我提供了身份証給女職員並隨同兩位進入一房間辦理手續。

進房時我向職員致歉並表示我無心使用優惠票,亦因為很少乘地下鐵,對票價認知程度相應減低,並承諾即場購買正價車票,我當時還出示百達通,地鐵職員應該可以查出我乘坐地下鐵的次數極低,該男職員拒絕為我查核,並表示“不能證實你是否有心買了一張優惠票為理由”正式票控我。 當時感覺十分難受,本人自信是一位遵守法紀的香港市民,亦曾是國際少年服務團團員及少年警訊領袖會主席,地鐵職員完全不接受我任何解釋。上庭受審,起碼有機會給被告申辯。我說的事實完全不被接納時,感覺極度羞辱。

為怕誤了與友人相約的時間,我向職員查詢辦理手續時間,該職員表示如我即場繳交附加費,手續會於2-3分鐘內完成,要不然,可能需要多點時間,因時間關係我選擇了即場繳交罰款。

職員填寫告票期間,我查問會否是售票機機件故障,可否到該售票機再依程序試一次,因為我不明白為何當時我只按了一下杏花村鍵,顯示金額為$3,如果是機件固障,便証明我是清白。但該職員繼續埋首填寫我的告票,並拒絕即時在該部機器檢查一次,個人認為處理手法不公。 該票控我的職員表示辦妥我的票控程序便會安排職員陪同試機。諾言有對現,但會否遲了點?如果真是機件故障,當時有機會可以測試,當今世上,從沒人敢擔保電子產品會零瑕疵。我還查詢會否因為之前一位使用者按了優惠票,而我從後使用時便有機會顯示同類票價,男職員繼續認為無論如何,我也要附上全部責任。我真的真的很氣餒。

繳交罰款後,因為當時購買的車票被沒收,我查詢如何繳交差額購買一張 $6正車票,該票控我的職員解釋,該票經已被充公,如果要求退還款項要去信索取,而我要即場重新購買車票。但為何在我的〔車票資料讀查報告〕沒有寫明已附車資為 $3,那貴公司從何得知,及如何為乘客安排退款

地鐵真的要求乘客使用$1.4郵資再書面申請一個$3退款,而地鐵亦會不惜公本以支票形式退回$3車資給我嗎?為甚麼不可以在服務站退款,反正那張票有沒有金額在內,地鐵也可以作為呈堂證供。免了不必要的行政費用,對相方都有好處。作為地鐵公司乘客,我並不希望貴公司欲透過此等收費來提升業績。為了公理,本人絕對願意附上郵資索償,基於我必需確定錢博士及周先生收到我的申辯書,我會以褂號郵件投寄。

到達了杏花村站時朋友幫我測試售票機時,得出結論是,如果之前有查詢票價,那麼下一位客人購買車票時便會顯示同類型票價,當時朋友查詢北角站後選擇優惠票價,沒有購買任何票便離開,再選擇太古站時,票價也是優惠票票價。這個程序對於同一個客人絕對正常合理,但發生在兩個人身上,再加上後者警覺性低的話,這個絕對是個災難。

這正正解答了我的疑團,在北角站,我的前一位客人曾經購買 or 查詢優惠票價,固此在我按下杏花村鍵時,螢幕顯示票價為 $3。
另外我們細意看看售票機及閘口也沒有資料教育乘客如何分辯車票顏色,要不然我不會犯這個錯誤,亦絕不會因為 $3 給貴公司羞辱。從今天起我會牢牢記在心內。

因為是次事件
1> 我要求貴公司理解我今次的 “非自發性”行為,接訥我的道歉,並全數退回已繳之附加費 $500及車資 $3,共銀 $503

2> 為求清白,請依我購買第一張優惠票,經電腦查出正確時間,再要求電腦部查出在這之前同一部售票機的使用情況,會否是曾經以優惠票購買 or 查詢車資 。

3> 如需警方介入,可否透過指模正實本人重沒按過購買優惠價鍵。

4> 加強有關資訊,教育乘客分辨車票種類及有關罰則。有效提高驚覺性,相信有很多人跟我有相同遭遇,要不是今天貴公司有兩個同事把我逮捕,根本不會發現電路版的不建全設計,產生漏洞,相應影響貴公司之收益。

5> 改善退票服務,減省非必要的行政費,我敢相信,有很多人會認為費時失事而作罷,消費者變相多付了車資。

6 > 切切實實 [服務由心出發 乘客就如親朋 ] ,因我公司搬進了南區,地鐵跟我暫時無緣,並不代表我會跟地鐵公司絕緣,希望下次乘搭地鐵時貴公司真的待我如親朋而不是犯人。真心希望可以多聆聽,多接訥及多體諒。

7 > 提供本人百達通號碼 (902xxxx(5)),貴公司透過該號碼可查詢我最近乘搭地鐵記錄,體諒本人並非常客,因而影響警覺性。


[引用] | 作者 lulu | 23rd Oct 2007 | [舉報垃圾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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